燕东微: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AJIA LAW FIR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佳汇国际中心 A 座 4 层 邮政编码:100020 电话:(86-10) 65511122 传真:(86-10) 65530601 关于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嘉法意字【2024】第0517号 致: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大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燕东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了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简称"程序事宜")出具法律意 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提供 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包括但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