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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178Wondux(688178)2023-09-27 09:02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3年9月27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目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优秀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