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思特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