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思特威 (上海) 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青事关于 十八次会议 相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一)《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四)本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