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思特威 (上海) 独立董事关书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思特威〈上 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通过对其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了解,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均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