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思特威: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由董事会 提名、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 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 不到本款要求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 董事会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