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景业智能: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688290BOOMY(688290)2023-12-20 08:44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加强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及本 制度第六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前述 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 指直接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包括可转换债券、股权激励计 划所发行的股票期权及股票增值权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