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后事项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后事项专项说明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发行 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2 年 8 月 3 日由贵所受理并收到贵所核发的《关于受理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82 号)。贵所 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审核通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长阳 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发行 人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之日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期 间(以下简称"会后事项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已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就发行人 2022 年年报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会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