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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会后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2 年 8 月 3 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并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发的《关于受理宁波长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 〔2022〕18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审核通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律师 事务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规定,已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就发 行人2022年年报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会后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了会后 事项的专项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