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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科技: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公司确定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663,003 股。其中,金亚东认购 50,000 股股票、 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认购 3,613,003 股股票。公司拟与金亚东及其控制的 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金亚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宁 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为金亚东控制的企业,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补充协 议相关条款的约定系各方协商确定,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金亚东、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宁波长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 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