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华安证券")作为宁波 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研发中心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4.22万股,发行价格1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