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科技: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十篇: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娠: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8日 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未来资金需求,公司确定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663,003 股。其中,金亚东认购 50,000 股股票、 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认购 3,613,003 股股票。公司拟与金亚东及其控制的 宁波长阳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