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升电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升电子"或"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 对盟升电子使用部分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成都盟升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2 号),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000,000.00 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