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瑞华泰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资料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以下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 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