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颀中科技: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称"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相关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上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