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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辉光电: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和辉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和辉 光电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序 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 | --- | --- | |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 保荐机构对和辉光电的内控制度的设 | | |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和辉光 | | 8 |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 电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 | |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 | 则等 | | 运行 | |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