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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专项说明(修订稿)
688550Xi'an Manareco(688550)2024-01-23 10:52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110A00022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 2023 年 7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 174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致同""我们")对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瑞联新材"、"发行人"或"公司")的落实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 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 见的说明如下: 7-2-2-1 2.关于前次募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