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审慎查验的基础上,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我们对公司拟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且适当、合理,公司与认购对象拟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