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应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相对于股票股利,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 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或"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 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