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 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西安瑞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755.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为人民币 113.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5,786,000 元,各项发行 费用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