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2023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的工作需求。2023 年 3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