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阳光诺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211 号 致: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周四)15:30 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 79 号院 29 号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 本所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