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阳光 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对阳光诺和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情况下,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