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捷兴: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木勇)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刘木勇,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宁波飞扬音响技术有限公司财务;2007 年 11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 宁波高新区轩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10 年 10 月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授薪合伙人、合伙人。2022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作为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捷兴"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