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二〇二四年七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汇股份""公司""本公司")委托,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励计划") 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结合科汇股份的实际情况,就科汇股份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