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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汇股份: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688681KPA(688681)2023-08-24 10:06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综上 所述,我们认为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志勇 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所审议事项 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公 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