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2人,代表股份39,383,986股, 占公司总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