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汇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通知中载明了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 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