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远锂科: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 源律师事务所 JIA YUAN LAW OFFICES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七月 需源律师事务所 A YUAN LAW OFFICES 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58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 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 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提供 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 和验证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