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一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3年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宏辉、欧永良、陈胜群、苏薇薇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上述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 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上述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上述人员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 他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