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冀东水泥《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及《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并经见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 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孔庆辉先生主 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对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的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所持股份份数为 1,681,156,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所持有的 2,658 万股股份)的 63.8826%。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冀东水泥"或"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应冀东水泥要求,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