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志辉先生、孙剑非先生、杨彪先生、尹美群女士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山东晨鸣纸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李志辉先生、孙剑非先生、杨彪 先生、尹美群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