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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鸣纸业:二〇二三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美群)
000488SCPH(000488)2024-03-28 11:21

以上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审议 了各项议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本人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不存在 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美群)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尹美群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勤勉履职,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 12 次董事会会议、2022 年度股 东大会、3 次临时股东大会、1 次境内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会及 1 次境外上市股份类别股东大 会,历次会议均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