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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000524LN Holdings(000524)2023-10-18 13:06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 (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 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作为监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处理监事 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也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 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监事会职权 除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外,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四)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 也可以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 部门报告。 第四条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