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审查意见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部门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 经审阅吕艳飞女士、伊成儒先生、张琬玥女士、贺昌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 资料,均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 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上 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吕艳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助理、财务负责人;同意提名伊成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 规官;同意提名张琬玥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同意提名贺昌杰先生为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同意将上述人员选聘事宜提请 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审查意见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