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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0月)
0005605i5j(000560)2023-10-30 11:07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我 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