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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0005605i5j(000560)2023-11-16 12:26

第一章 总则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经 2023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进一步完善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保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