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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000568LZLJ(000568)2024-04-26 17:41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川华信专(2024)第 0395 号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 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的要求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