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致: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经公司聘请,委派经办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和《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 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023 年 12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