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通信: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大会各项议程及 相关文件,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就有关事项所作的说明。 在审查有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文 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公司已将全部事实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 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 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在指定披露 媒体上刊登《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公告》。公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