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1 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共青城华鲲振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云辰科技合伙企业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成都高新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将要提交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华鲲振宇智能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7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本次交易的方案、拟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交易协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