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维护公平信息披露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指引、备忘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相关事项,适用于 公司总部、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与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相关的公司、企 业和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公司能 够对其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中国证监会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的范围主要指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 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市场价格有重 1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