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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000628BRILLIANT(000628)2024-03-25 11:0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 董事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董事和董事会; (二)监事和监事会; (三)高级管理人员; (四)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五)总部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股东、实际控制人; 1 (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和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的范围、标准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2 第六条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