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钨高新""上市公司""公司") 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沃溪矿业 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 "标的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 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 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是否摊薄即期回报 以及采取相关填补措施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经审计财务数据以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