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陈玲莉)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提名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玲莉为大连友谊(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 意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 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