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25 号企业广场 B 座 15A 电话:024-22813466 传真:024-81601909 邮编:110016 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0G20230053-00003 号 致: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召开。北京德恒 (沈阳)律师事务所接受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指派王冰律师、王亚茹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