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 9 月 致: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中国振华(集团)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振华科技或公司)委托,担任发行人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