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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000733ZHENHUA(000733)2024-03-08 10:22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接受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振华科技")委托,就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相关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公司法》和《管理办法》 等规定及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 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1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