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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733ZHENHUA(000733)2024-04-26 15:44

经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全体独立董事均 具备胜任独立董事岗位的资格,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任何职务,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与公司存在重大的持股关系,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关系或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关系;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中国振华 (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法规,并结 合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综上,独立董事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