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 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振华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1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1,813,01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9.1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517,999,978.9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686,549 ...